目的 为《新型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简称《指导原则》)的后续更新提供建议及参考。方法 对比2018-2021年版《指导原则》的更新情况,分析其体例变迁以及其中新型抗肿瘤药物的品种数量、适应证分类、作用靶点、医保纳入等情况,并总结其变迁趋2势及可能存在的问题。结果 2020年版《指导原则》的体例较前21版发生了较大变化,删除了“临床应用管理”项,增添了“附表”项。2018年版《指导原则》纳入新型抗肿瘤药物品种33个,2019、2020、2021年版分别增加至46、60、77个,且新增品种纳入《指导原则》的时间均为该品种在国内上市当年或之后1年。2018年版《指导原则》纳入的国家医保谈判品种有26个,22019、2020、2021年版分别在前一版的基础上新增了8、10、12个。2018年版《指导原则》中新型抗肿瘤药物主要作用于EGFR、HRE2、VEGFR等传统靶点;但自2019年版《指导原则》起,作用于PD-1、PARP、ALK、CDK等新兴靶点的药物品种数量不断增加,其中国产原研品种的占比较大。结论《指导原则》体例的更新旨在进一步从卫生专业技术层面指导新型抗肿瘤药物的临床应用;新增品种、适应证符合科学性、动态性原则;国产原研品种发展迅速,作用于新兴靶点的创新品种涌现。后续《指导原则》的更新应参考国内外权威诊疗指南、高质量的循证证据,并关注治疗药物缺乏的肿瘤类型和新型抗肿瘤药物的临床价值。